中医辨证是什么意思,我们大家都清楚吗,其实这是中医看病的特点,想要治疗好一种疾病,一定要辨证治疗,看看有哪些类型。那么中医辨证论治到底有什么地位呢?中医的病、症、证的关系又是什么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相信了解中医的人都应该知道,中医给人看病大的特点其实就是辨证论治,其实这也是中医和西医大的区别,而辨证治疗疾病的过程,也是中医临床思维的过程。
辨证论治在中医学中有何地位,可以说,它是中医学的精髓,是中医学术特点的集中体现,也是中医认识疾病和治疗疾病的基本原则。您觉得呢?
中医学基本理论概述
中医学有着数千年悠久的光辉历史,它在保证我国民族的生存和繁衍、保障人民的健康等方面,过去和现在都有不可磨灭的功勋。
中医学理论体系的核心是阴阳五行、脏腑经络等学说。它们总括和贯穿了中医学的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治疗和预防等各个方面,使中医学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理论体系。中医学指导思想中大的、可贵的特点,就是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在这种观点指导下,认为人与自然有着密切的联系,人和环境是统一的(如“天人合一”和“天人相应”),人体内部各脏腑器官之间有着密切的相互关系(如五脏之间的生克关系等),人有生长老死的变化发展规律,疾病是随着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发展的。
在病因学方面,它不仅承认外因是致病原因之一(如“六淫”、饮食、房劳、跌打、金创、虫咬等使人得病),而且认为精神因素(七情)也可直接引起许多疾病(如“怒则伤肝、喜则伤心”“怒则气上,喜则气缓”)。在发病学方面,认为疾病的发生,主要取决于“邪”“正”争斗的双方。“邪盛”虽然可使人得病,但认为疾病发生发展和转归主要根本的因素,在多数情况下则是“正虚”(如“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存内,邪不可干”“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惔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这充分反映了“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的观点。
中医学认为疾病发生的根本机理是体内“阴阳失调”和“阴阳偏胜”(如“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阴盛生内寒,阳盛生外热”)。这就说明体内的阴阳由“平衡到不平衡”是疾病发生的机理。
在诊疗学方面,中医学独特的一环就是“辨证论治”。即在整体观思想的指导下,强调因人、因地、因时、因症而辨证论治,特别强调整体治疗。既重视“祛邪”,更重视扶正,纠正和调整机体内已失调之阴阳平衡为主要治疗任务之一(如“阴病治阳,阳病治阴”和“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认为机体内由“不平衡到平衡”是疾病治愈的机理本质。这种发病学机理和疾病治疗机理的观点给现代医学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
在疾病的预后和转归方面,认为体内病理矛盾(即阴阳失调)缓和则疾病向着好转的方向发展;如果病理矛盾不断尖锐化,则疾病预后不良(如“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
在预防医学方面,中医学更有其先进之处,早在《黄帝内经》中已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如“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夫病已成而后药之……譬犹渴而穿井,斗而铸锥,不亦晚乎”)。古人很强调治未病。
所谓“治未病”,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未病先防”,其中又分两点:病人本身在摄生方面的措施,如“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惔虚无,真气从之”;医生在治疗方面的防御措施,如“所谓治未病者,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受肝之邪”。另一方面是“已病则杜渐防微”,如“上工救其萌芽”“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生半死也”。
从上面的观点中我们应该能看出来,中医学不仅有着非常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科学内容,还有很先进的医学思想以及完整独特的理论体系。
其中关于辩证法的临床思维方法;整体观的医疗指导思想;强调精神因素在病因学中的地位;发病学中重视“内因”的观点;强调“预防为主”等等,无疑都是较为先进的。至于所论及的发病机理和临床机理本质的看法,肯定也是有其科学根据和独特见解的。正如朝鲜友人金孝善说:“中医把人的有机体发病机理,看成‘人体内对立的阴阳均衡的破绽’,这就提示重新讨论各种疾病的发病机理本质的必要性,‘阴阳的均衡的破绽而使它调和叫作治疗’,这就在提示着要重新讨论各种疾病治疗机理本质的必要性。”这种观点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较之现代医学,中医学这种观点是否会更加全面,更加先进呢?这将有待我们今后进一步去探讨和证实。
“辨证论治”与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关系
中医学理论运用在临床上,集中反映在医生“辨证论治”的全部过程中。“辨证”和“论治”的过程,就是医生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和指导实践的过程。辨证论治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治疗效果的好坏,也直接反映出医生基础理论水平的高低和临床经验的多寡。它不仅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中心环节,而且是中医学理论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辨证论治”在中医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它是理论到实践的桥梁。
我们想掌握中医学,就必须抓住“辨证论治”这一中心环节,围绕它去钻研基本理论和临床实践。这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就是以“辨证论治”为中心去掌握中医学唯一的好方法。另外,“辨证论治”本身又集中体现了中医学的指导思想——朴素的唯物主义观点、整体观点和自发的辩证法。它是建立在中医学“理、法、方、药”全套理论基础上的,离开了中医的基本理论就根本谈不上“辨证论治”。医生若没有较系统地掌握中医的基本理论,并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就不可能正确掌握“辨证论治”,在临床上就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和体现出它的优越性。
总之,“辨证论治”在中医学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每个中医都应该很好地掌握它。另外,我们也不应该孤立地看待和片面地强调“辨证论治”,必须将它看成为中医学理论体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认识到它是建立在中医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之上的。要想有效而自如地掌握它,就必须全面系统地学习和掌握中医学的基本理论,并在临床实践中不断提高。
现代中医对“证”的演绎
现代中医是指证1949年以后的中医,1954年朱颜先生首先提出对中医“症候治疗的一般性规律”的讨论。这里所说的临床症候是整个外观性病象的总和,这个观点与古代中医对“证”的理解和解释是一致的,即症状群。但朱颜提出的是将“症候”作为中医临床治疗的依据,则是不十分正确的。
1957年任应秋先生首先对“辨证论治”进行了定义:“中医辨证论治的方法,是依据机体病理变化的若干症候群,辨识为某种性质的证候,而确定其治疗,因为它认为构成证候的证候群,就是病理机转的具体征象,而证候就是病理机转征象的总和,也就是对疾病总的观察和认识,根据总的观察、分析和认识,进行治疗,便是辨证论治”。并明确地指出:“中医的证候决不同于西医的症状,中医的证候,完全是施治用药的标准,而西医的症状,不过是描写病人的异常状态,殊非诊断治疗上的关键。”
几乎在同一时期,秦伯未先生提出了与任应秋截然不同的观点,他不同意将证候与症状完全对立的看法,秦先生认为:“辨证论治的意义,辨是分辨,鉴别;证是证据、现象;论是讨论;治是治法、治疗的方针。并得出的结论是:中医临床的根本,一是病因,一是主症。
中医的辨证包括了求因在内,一方面以症状为诊断治疗的对象,一方面把病因作为诊治的依据,二者不可分割。秦先生对“证”的解释,是证据、现象符合古代中医文化的本源和中医的历史事实。秦先生的观点,也被收入第一版统一教材中:“辨证,就是综合病人所出现的各种症状,以及一切与疾病有关的因素加以分析综合,求得疾病的本质和症结所在。“辨证,就是在整体观点的指导下,根据病人一系列的证候加以分析,来探求病变的性质,所在机转从而了解疾病的本质,作为施治的准则”,辨证必须从一群证候中去辨证。”但这段文字有两点是存在认知的不足或缺陷的。
一是分辨、鉴别证据、现象的辨证与讨论治法的论治,缺乏必然联系的思维纽带,缺乏将辨证与论证形成一个整体的内在联系的基础。未能把中医传统的治疗学的学术特点阐述清楚。
二是将辨证解释为辨别疾病的证据和现象,而西医诊断的疾病时也同样存在着将各种症状、体征,加以综合性分析的必须使用的步骤,这样也使得中医的辨证论证完全不同于西医的诊断特色无法凸显出来。
此时的中医对辨证论治形成了学术争鸣的局面,有人认同任应秋的观点,也有人同意秦伯未。此时我国中医步入到了“西学中”的历史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以前,中医的学术舞台几乎被西医学习中医的学者所主持和主导。当时的中医形成了由老中医、新的中医和西学中三类人共同组成。老中医有较高的中医基础理论的功底和临床治疗经验,但缺乏的是西医临床知识,不具备现代科研的能力。
新一代中医由于要经过20年的磨砺还有可能有所斩获,呈现出青黄不接的局面,中医几乎难以独立支撑起以西医为模式,组建的中医医院的正常运行。还不能很好的将自己的学说、理论以现代的语言和方式介绍出来。而西学中的情况就不同了,他们不仅具备了以上中医不具备的能力和素质,而且经过学习了中医理论掌握了一定的中医临床治疗方法,虽然缺乏对中医理论系统的、深刻的理解,但应用在西医、西药的基础上照葫芦画瓢,几乎主导了当时中医的沉浮和发展趋势就是历史的必然了。
在西学中所主导的中医,出现了对中医解读和理论发展的怪胎。由于他们的头脑中西医的理论已经成为固有的模式,对中医的理解也会自觉不自觉的纳入西医的认识论和方法论。采用的是以西医作为模板,采用了让中医对号入座的方法进行研究。这种以西医学科的特点强加于中医的研究方法,犹如削足适履、刻舟求剑,不太会给中医的发展带来好处的。也会使中医的特色与优势无法显现出来。
具体地说,辨证论治的提出是现代中医为了区别西医的一个理论特点,但为了使西医学习中医的人,能尽快接受这个观点,中医老师会反复说明一个基本共识,就是中医治病,不重病名,不论是什么病名,无论有无病菌的感染,一概以辨证论治的原则来治疗。如此一来,西医虽然听明白了中医老师的道路,但他们的临床便会从西医的角度来考虑辨证论治了。如西学中的吕维伯与林平清对中医的辨证的证候,大致有以下几个意义。
1、证候是许多症状和体征的综合,例如热证,就是发热、口渴、烦躁、面红、尿少色黄、脉数等综合。
2、证候一方面是许多症状体征的综合,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引起这些症状的病因(即邪正两个方面的情况)是什么。因此,有些证候常以引起该证候的病因来命名,如伤风,是恶风、发热、汗出脉浮的症状综合,同时也说明引起这些病症的病因是风邪。
3、证候与治疗之间有着因果关系,治疗的目的就是通过消除病因来解除各类症状。
4、证候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如具备了口渴、发热等症就可以断定为热证。但只具备一、二个典型的热症,也可以诊断为热症。另一方面在这些属于热症的症状中,并无法准确的指出哪一个症状是热症诊断必须具备的,少了它热证就不能成立。因此,证候的机动性灵活性是非常大的。
简言之,证候是许多症状体征的综合,它说明了引起这些症状的原因,与治疗也有直接的联系,具有极大的灵活性。
以上这些论述除了将任应秋先生的辨证观点加以论述以外,另一个创新就是提出了“证候”包括了“病因”。这个观点存在着一个悖论,就是将“辨证”理解为“辨病因之病因”。从逻辑上说,如果“证候”已经包括了“病因”那么,临证时还有必要再强调“辨证求因”吗?直接进行“对因论治”就可以了。对于这个观点同是西学中的贾得道先生就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有人说,中医辨证除病性、病位外,还应包括病因。我们不同意这种说法,因为中医辨证,除六淫病变外,其他大部分辨证是不包括病因的,如脾气虚、肾阳虚、肝气郁、心神不安、心肾不交、血瘀气滞等,这些病症原因都很复杂,不可能把病因概括在辨证里。
中医常说辨证求因,可见辨证与求因是两码事,只有先辨清证,才能进一步求因,要毕其功于一役,反会造成混乱。再从逻辑学规律的角度来看,一个概念的内涵外延是必须对应的,内涵越大,则外延就越小,如果辨证辨证的内涵包括了病因,则辨不清病因的各种病症,如脾虚、肝亢等就必须排出辨证的范围之外,这是不符合中医实际情况的。所以,辨证绝不能包括辨病因。
至此,西学中已经将“证”从诊断的对象,上升为诊断的结论。如此一来,是对诊断的结论的“证”进行再次鉴别和分辨,不论是文理还是医理都是说不通的。对此,陆广莘有一段精辟的表述:“把证从诊察的对象,提升到诊断的结论,是出于担心把证作为外观的病象或病变的证候,会把辨证误认为只是现象性分析,而未达本质性认识,会把辨证论治误认为只是症状性诊断和症状疗法,因而降低中医学科学地位。然而,诊与断是既相联系又有区别的认识过程,诊察属于认,判断则是识。证若是指可被诊察体的现象或证据,则辨证的辨,就是对诊察所得进行思辨推理识别判断的过程。证若指为已经是医生思辨推理判断的诊断性结论,则辨证的辨,还将要辨什么和辨向何处?
近40年来,传统中医的“证”字的内涵被不断的扩大,乃至完全改变,其目的均在于使辨证论治能够表达出中医学的基本规律和特点。然而这一勉为其难的做法,不仅同传统中医学固有的概念和特点相抵触,而且违背了语音学规律。因此,随着时间的流逝,关于辨证论治的学术歧见愈演愈烈,给中医学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日益严重。对辨证论治的随意解释导致了诸如证候、证型、症状、病机等术语、概念的混乱,使本来不十分规范的中医理论,变得更加难以规范,以至于不少学者深感“证概念混乱的严重性”,而发出了“证的定义有必要重新厘定和取舍吗?”的疑问。
以上就是有关中医辨证论治的一些知识,看完之后,你现在知道它在中医学上有什么样的地位了吧,辨证论治的目的以及中医的病、症、证的关系是什么等这些知识是不是也清楚了呢,如果你对中医感兴趣的话,可以多看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