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妇是慢性高血压病人,需要终生治疗,而孕高症患者一旦终止妊娠,血压可恢复正常,无需继续降压治疗。
妊娠期高血压的病人宜选取的降压药物包括甲基多巴、肼屈嗪、硝苯地平、酚妥拉明、拉贝洛尔、硝普钠以及具有解痉作用的硫酸镁等。
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二受体阻滞剂,有明确的证据证实会影响胎儿,所以在妊娠期不宜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