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妇是慢性高血压病人,应该需要终身治疗,而孕高症患者一旦终止妊娠,血压可以恢复正常,无须继续降压治疗。
在妊娠期高血压病人常用的降压药物包括甲基多巴,肼屈嗪,硝苯地平,酚妥拉明,拉贝洛尔,硝普钠以及具有解痉作用的硫酸镁等,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对于胎儿有影响,所以孕妇不能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