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筛查建议在怀孕16~19周时进行,这样即使预产期有一定的误差,再核对以后还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不会出现过早不准确或者过晚太迟的这种情况。
唐氏筛查主要通过检查孕妇血清标志物,将胎儿中患唐氏综合征可能性较大的人群筛选出来。当然唐氏筛查结果只能检查出得唐氏综合症的概率,高风险也不代表一定会得唐氏综合症,如果需要确诊,还需要做羊水穿刺、无创DNA等检查。
而已经超过34岁的高龄孕妇,家族中有唐氏症患者,已经生过唐氏症患儿的女性已经属于高危的人,所以就不需要再进行唐氏筛查,而应直接做羊膜穿刺检查或绒毛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