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分期用的是国际分期法,一般分为Ⅰ期、Ⅱ期、Ⅲ期和Ⅳ期。
所谓的Ⅰ期是指肿块小于或是等于两个厘米,而且没有腋窝的淋巴结转移,又没有全身转移的一类乳腺癌。
Ⅱ期是指肿块大小在两厘米到五厘米之间的。而Ⅲ期是指乳房的肿块大于五厘米,但同时也没有发生明显的全身转移的。
所谓的Ⅳ期是已经发生远处转移。通常情况下把Ⅰ期Ⅱ期称之为早期乳腺癌,而Ⅳ期称之为晚期乳腺癌。
分期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根据病情的不同状态而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