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有早产风险的孕妇,在产前24小时至7天,都要给予产前激素治疗,可以对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起到明显的预防效果,即产前应用激素促肺成熟。对妊娠不足39周的孕妇,如果没有明确的指证,不建议进行择期剖宫产。
另外,产前预防可以使用氨溴索代替激素预防的临床方案,副作用比较小,对胎龄小于30~32周出生体重小于1200g的高风险的新生儿,除产前母亲使用激素预防,产后早产儿也可以使用肺表面活性物质预防,联合预防的效果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