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葡萄糖耐量实验的要求一般是建议空腹时间不能少于8到10个小时,也不应该超过16个小时。
实验通常是在上午7到9点时开始,因为血糖有昼夜节律性的变化,所以结合时间的要求,建议做糖耐量实验前一晚10点或者11点以后绝对不能再进餐。做糖耐量实验时,在服糖以前要抽血、服糖后两个小时抽血,共抽两次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