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现代历史上中医存废之争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医学传入中国,中医药学在中国的统治地位受到挑战,虽然仍在国家的卫生保健系统中占有主导地位,但却失去历史上一统天下的优越感。在医学界开始出现一种崇新排旧的倾向,中医何廉臣曾评价说:“现在政府及各社会渐有扬西抑中之概,故东西接踵而至,留学欧美日本医科之学生源源回国,将来新旧激战,必然之势,政府已有整顿太医院改用西医之说,中医汲汲可危已可概见。”
辛亥革命之后,北洋政府大力推行西方医学。北洋政府教育部于1912年11月颁布“医学专门学校规程”和“药学专门学校规程”,医学科目48种,药学科目31种,均无中医药学内容,完全将中医药学排斥在医学教育系统之外,由此引发了中医药界争取教育合法化的抗争,各地舆论反应强烈。1913年,教育部公布“大学规程”、“医学专门学校规程”和“药学专门学校规程”,中医药学仍被排斥在国家正规教育之外。
1928年11月,国民党政府卫生部成立。在1929年召开的第一届中央卫生委员会议,通过了余云岫等人提出的“废止旧医以及扫除医药卫生之障碍案”,另拟“请明令废止旧医学校案”呈教育部,要求在全国禁止中医中药开业,禁止中医办医院、办学校,取缔中医书刊。这就是历史上的“废止中医案”。此案一出,迅速在全国引起了声势浩大的反废止请愿运动。虽然这次斗争取得了胜利,但国民党政府反中医药的基本政策却没有改变。
1933年6月,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国民党中央委员石瑛等人提出制订《中医条例》(草案),但是行政院长汪精卫却反对该提案,认为“中医言阴阳五行,不懂解剖,在科学上实无根据;至国药全无分析,治病效能渺茫”,主张“凡属中医应一律不许开业,全国中药店也应限令歇业。以现在提倡国医,等于用刀剑去挡坦克车”,致使该提案被压制两年之久。直到1935年,经过冯玉祥等人的再次呼吁,《中医条例》才于1936年1月颁布。但是,《中医条例》中仍然存在许多歧视、排斥中医药的内容,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医药的发展问题。
抗战胜利后,在抗战中曾发挥巨大作用的中医药学受压迫的状况仍无改观。各省的救济物资不发给中医药业;一批中医学校被勒令停办;卫生行政会议决议严禁中医使用西药;设立审查国医资格委员会,在不公正的审查制度下,绝大部分中医无法继续营业;规定中医大夫一律称“医士”不得再称“医师”,种种限制中医药发展的手段,不一而足。
可见,在新中国成立前,中医药事业一直处于备受政府歧视和排斥的地位,中西医之间的隔阂、重西抑中的矛盾不断激化。之所以会对中医药学是否属于科学,该不该保护、继承和发展的问题进行社会大争论,是因为中国在近现代社会发展中一直积贫积弱,一批具有西学背景、崇尚科学的医生、知识分子和执政者认为中医药学缺乏科学依据,属于封建医药,为了彻底地否定旧传统、旧文化,就应该否定、批判中医药学,并通过在学校体制、国家医疗体制等领域驱除中医药学的影响和作用来达到让中医药学逐渐消亡并为西医所取代的目的。但历史却证明,这些做法超越了时代和传统,脱离了中国的现实和国情,从而陷入了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的泥淖。其直接后果就是压制了中医药学的健康、良性发展,延滞了国家卫生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健全,影响了人民大众健康水平的提高。
中国共产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政策路径
与国民党政府歧视、排斥中医药的状况恰恰相反,早在革命年代,中国共产党就高度评价中医药事业的现实价值,重视发展、开拓中医药事业。对于如何对待中医药学的问题,毛泽东就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团结中医,发挥中医的作用。中共领导的革命根据地不仅积极用中医药为军民疗伤,而且还开办中医师培训班,组建保健药社,制定“国医优待条例”,成立中西医药研究总会,倡导加强中西医团结合作。从客观角度讲,这是因为在革命年代,中共及其所领导的革命军队极度缺乏西医西药,而中草药却漫山遍野,随手可取;从主观角度讲,这是因为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能够根据中国的国情、民情做出实事求是的科学判断,能够正确对待中医药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和地位,正确认识中医药的科学价值。这就为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一) 客观、科学审视中医药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价值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的卫生工作面临疾病丛生、缺医少药的严峻局面。据1949年统计,全国中西医药卫生技术人员只有50.5万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即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医药人员)仅有38875人,而且绝大部分在大城市工作。全国有医院2600所,病床8万张。根据当时乡村的一般调查,全国约有80%的病人未得到正规的医疗服务,其原因是几十万人的中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西医之间的隔膜依然存在,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还有进一步加深加大的趋势。
为了尽快改变这种严峻局面,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医药学的历史地位和现实价值进行了科学、实事求是的审视。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接见全国卫生行政人员代表时,从保护和发展中医药的角度着重指出,只有很好地团结中医,提高中医,搞好中医工作,才能担负起几亿人口艰巨的卫生工作任务。他还进一步强调指出:“卫生工作方针问题……要以预防为主,发挥中西医药人员的作用,这个方针是对的。”1953年12月,毛泽东发表对卫生工作的意见:我认为中国对世界上的大贡献,中医是其中的一项。中医是在农业、手工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中医宝贵的经验必须加以继承和发扬。他还指出:“中国对世界有三大贡献,第一是中医”,将中医的历史地位提高到中国对世界的一大贡献的高度,足以说明毛泽东对中医药学的重视。1958年,毛泽东同志亲自批转了卫生部党组《关于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总结报告》指出:“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加以提高。”刘少奇也曾高度评价中医药的历史地位。1951年6月,他在给成秉真的信中指出:“中医是中国数千年来一种伟大发明,解决了人民中许多疾病痛苦,是我们祖国的一种宝贵的遗产。”在一次谈话中,刘少奇还高度评价了中医在历史上的重大贡献。他说:“中医在中国有几千年的历史,西医只有几百年,如果没有中医,中国几亿人口怎样延续下来。”1955年,中国中医研究院建院,周恩来亲自为其题词:“发扬祖国医药遗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可以说,这一题词激励了新中国几代中医工作者。
正是由于党中央对中医药学的关心和重视,党和政府很快就制定了一系列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才使中医药事业的政治地位和学术地位较之解放前发生了根本变化。
(二) 及时纠正限制中医发展的错误主张,引导中医药事业走上健康发展轨道
新中国成立伊始,卫生部的个别领导并没有对毛泽东“团结中医,提高中医,搞好中医工作”的指示进行认真领会和执行,认为中医“落后”、“不科学”,片面地提出“中医是封建医,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应该随封建社会的消灭而消灭”的错误主张。这一错误观点在当时流传甚广,并得到一些人的支持,成为有些卫生行政部门的干部实行排挤和逐步消灭中医的理论依据。
在这种错误观点的指引下,在许多方面开始对中医进行限制发展,从而引起广大的中医师和人民群众的不满。例如,卫生部于1951年公布的《中医师暂行条例》、《中医师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1952年公布的《医师、中医师、牙医师、药师考试暂行办法》,对中医师的入职条件进行了苛刻的界定,规定只有持有公私立四年学制以上之中医学校毕业证书者、经中央卫生部或中央卫生部授权大行政区卫生部考试及格者、经省和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机关发给中医师证书或考试及格文件者,才能经大行政区卫生部审核并转呈中央卫生部核发中医师证书。此外,中医师的资格考试内容必试科包括生理解剖学概要、细菌学概要、传染病概要等,选试科包括如内科(包括妇科、儿科)、外科、眼科、针灸科、正骨科、按摩科等。这些考试内容完全超出了传统中医所掌握的医学知识,将绝大多数中医师挡在了国家许可行医的大门之外。以江西省为例,1950~1951年,江西省卫生厅先后进行了两次全省中医师登记审查换发执照工作,总登记人数为8728人,而被承认为正式中医师的仅424人,审定为临时中医师的3648人,其余实际上被取消了行医资格。1950年曾将审查不及格的1355人通知由专署考试,由于没有充分考虑许多中医提出的“缓期考试”的要求,结果报考者仅727人,有327人没有通过。在医疗政策制定方面,也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处处进行限制。例如,未将中医纳入公费医疗范畴,吃中药不予报销;大医院不吸收中医参加工作;片面鼓励中医改学西医;对中药的产销无人管理等等。1953年3月7日,四川老中医李仲愚给彭真写信说:师徒授受之途久绝。因师徒授受,其子虽受师业,而非正式学校毕业,政府不准予行医;国家举办西医院校占多,中医院校占少,每年招生数字大为悬殊,故西医日多,中医日少。
这些片面甚至错误对待中医药发展的思想和做法,引起了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的警惕和批评。1953年,毛泽东在对卫生工作的指示中指出:“看不起中医是不对的,把中医说得都好太好,也是错误的”,“我们对中医须有全面的正确的认识。必须批判地接受这份遗产。必须把一切积极因素保存和发扬”。1954年6月底7月初,毛泽东对中医药工作发表讲话,指出,“中西医比较起来,中医有几千年的历史,而西医传入中国不过几十年,直到今天我国人民疾病诊疗仍靠中医的仍占五万万以上,依靠西医的则仅数千万(而且多半在城市里)。因此,若就中国有史以来的卫生教育事业来说,中医的贡献与功劳是很大的。祖国医学遗产若干年来,不仅未被发扬,反而受到轻视与排斥,对中央关于团结中西医的指示未贯彻,中西医的真正团结还未解决,这是错误的,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错误一定要纠正。首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思想上要改变。”
1954年7月,刘少奇专门召集卫生部司局长及各大区医学工作者代表座谈中医工作。他严厉批评了医疗界歧视和排斥中医的错误做法,指出“看不起中医,是奴颜婢膝奴才式的资产阶级思想;歧视、排斥中医是一种极端卑鄙的恶劣的资产阶级心理的表现,这种状况,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医药学遗产的研究和发扬”。他还在不同场合要求给予中医以应有的地位。例如,他要求卫生部“要主动团结中医,欢迎他们,给他们以应有的地位”,“对中医和西医要一视同仁”,“不能鄙视、歧视中医,要尊重中医,国家要给中医以帮助”。
为了全面纠正影响中西医团结的错误倾向,毛泽东和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1954年7月,成立了由中宣部、文化中央教育委员会、卫生部指定人员组成的中医问题临时工作组,向各地卫生行政负责人和北京、天津的中西医传达中共中央关于中医问题的指示;召开了中共中央、华北和北京市各有关部门的中西医座谈会,反复讨论了关于学习和研究中医、扩大中医业务、出版中医书籍等问题。1954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题为《贯彻对待中医的正确政策》的社论,认为发展中医就是“如何通过认真的学习、研究和实践,逐渐使它和现代科学理论相结合的问题,就是要根据现代科学的理论,用科学方法来整理中医学的学理和总结它的临床经验,吸取它的精华,去掉它的糟粕,使它逐渐和现代医学科学合流,成为现代医学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1954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国务院文委党组《关于改进中医工作的报告》,进一步阐明了党的中医政策,提出了改进中医工作的具体措施。卫生部对自身不能正确对待中医的思想和做法进行了反省和检查,并于1955年2月2日发出《关于取消禁止中医使用白纸处方规定的通知》,旨在取消对中医行医的限制。1956年11月27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废除中医师暂行条例的通令》。至此,中医药事业开始走上稳步发展的轨道。
(三) 提倡中西医结合,为中西医的团结合作指明方向
早在延安时期,毛泽东就谈过“中西医结合”的问题。1944年5月24日,他在延安大学的开学典礼上就讲到:“我们边区政府的副主席李鼎铭同志是中医,还有些人学的是西医,这两种医生历来就不大讲统一战线。我们大家来研究一下,到底要不要讲统一战线?我不懂中医,也不懂西医,不管是中医还是西医,作用都是要治好病。治不好病还有医术问题,不能因为治不好病就不赞成中医或者不赞成西医。能把娃娃养大,把生病的人治好,中医我们奖励,西医我们也奖励。我们提出这样的口号:这两种医生要合作。”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更加重视“中西医结合”、“团结中西医”这一问题。1950年8月7日,第一次全国卫生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三大卫生工作方针,毛泽东亲自为会议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卫生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毛泽东的这一指示为中西医结合、彼此间团结合作指明了方向。1951年6月,刘少奇也表示:“政府目前的政策是团结中医西医,共同为人民服务,同时设法提高中医……使他们能更多的解决人民疾病问题。”
1956年8月,毛泽东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中更加详细、全面地阐述了“中西医结合”思想。他指出,“要以西方的近代科学来研究中国传统医学的规律,发展中国新医药学。”“要把外国的好东西都学到。比如学医,细菌学、生物化学、解剖学、病理学,这些都要学。也要把中国的好东西都学到。要重视中国的东西,否则很多研究就没有对象了。”
1959年11月,刘少奇再次谈到中西医结合问题。他说:“中医是我们的传统医学,是我们民族文化的瑰宝,已有几千年的历史了,而且造就过许多医术高明的杰出人物。西医没有传入我国以前,我们中国人还不是全靠中医药治病。将来,我们的中医中药也会在西方推广开来,到那时他们就可以叫西中医结合了,就像我们现在叫中西医结合一样。”不难看出,刘少奇不仅肯定了中医应有的历史地位,而且还预言中医药学必将会走出中国,走向世界,为世界医学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正是在毛泽东、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和指导下,我国的中西医结合工作起步迅速,创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有力推动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向前发展。
可以说,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对中医药事业发展问题的重视,对相关政策的选择和制定,为新中国的卫生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几十年后,一位老中医在评价当年新中国的中医政策时感慨地说,新中国卫生工作方针的制定,使广大“中医获得了新生的希望”。
中国共产党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具体措施
虽然在新中国成立伊始,卫生行政部门曾出现过限制中医发展的思想和措施,但在党中央的高度关注和引导下,全社会正本清源,逐渐统一了要重视、发展中医药的思想认识,党和国家也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体措施,中医药事业开始走出争论,迎来了较大的发展机遇。
(一)成立机构,建章立制,加强对中医药事业的管理和规范
为了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促进发展,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中医管理机构的建设。1952年,在卫生部医政局内设立了管理中医的行政机构中医科;1954年,卫生部设立了中医司。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厅(局),相应地设立了中医处,地、市卫生局设立了中医科,有些县卫生局还设立了中医股。
为了给发展中医药事业提供法律保障,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始了相关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通过了一系列法令、条规。1951年5月,卫生部发布了《中医师暂行条例》和《中医师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1月,分别发布了《中医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医诊所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下达了《关于组织中医学会的指示》和《关于组织中医进修学校及进修班的规定》;1954年7月,卫生部向中央递交了《关于加强中医工作的请示报告》;1956年3月,卫生部发布了《关于改进中医工作的报告》,同年4月,下达了《关于开展中医带徒工作的指示》;1958年,卫生部印发了《关于改进中医工作的报告》、《关于组织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总结报告》、《关于继承发扬民族医药学的意见》。可以说,虽然初有的法规有限制中医发展之嫌,但经过党和政府的及时干预和引导,后来的法规在很大程度上有力保障了中医药事业的健康、科学、快速发展。
(二) 整合力量,壮大队伍,造就中医药人才培养、诊疗科研新气象
新中国成立前,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主要靠家传、师授、私人办学、自学成才等途径。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还一直采取消灭中医的举措,中医药人才的培养工作岌岌可危。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通过多种渠道来巩固、发展中医药人才队伍。
1.有步骤、有计划地整合中医药人才队伍。为适应国家大规模建设的需要,国家逐步组织、吸收28万余名中医分别参加了全民和集体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工作,1952年登记在册的中医有30.6万人。根据卫生部中医司的报告,到1957年3月,全国有20万中医参加了联合中医医院、联合诊所,农业合作社的保健站等单位的疫病防治工作,并有29000余位中医参加了各公立医疗机构工作,中医的社会地位和学术地位得到了大规模的提高。同时,国家还积极壮大、发展中医学术团体,各地纷纷成立以中医为主的“卫生工作者协会”,大部分省、市、区的中医学会陆续开展活动。1955年,中华医学会吸收了第一批中医会员。
2.多种途径、有效培养中医药人才。首先,国家开办了不同层次的中医学校。自1949—1955年,全国共创办20所中医进修学校和143个中医进修班,并采取函授教育的形式对在职中医进行培训提高。①1956年,周恩来在谈到发展我国中医药事业时,提出必须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光带徒是不够的,还得办中医学院,先在东西南北各办一所”②随后,中央决定在上海、北京、广州和成都各建一所中医大学。针对各地中医学院初创时期的实际困难,1957年2月刘少奇指示卫生部“要赶快整顿中医学院,首先要解决教材问题”。③卫生部在1958年组织编写了全国中医学院统一教材,并先后进行过4次修订。1959年制定了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创,明确规定了中医院校的培养目标和课程设置。其次,尊重和提倡中医授徒这一特殊的人才培养方式,对此不加限制。1956年初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决定,允许中医药师采取传统的带徒方式培养人才,特别鼓励中医药师多带自己的子女为徒。1956年4月,卫生部颁布了《1956至1962年全国中医带徒弟的规划》,计划在7年内以带徒弟的方式培养新中医48万。1958年2月卫生部指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立即着手为各自地区的名老中医安排青壮年中西医作徒弟。1957~1958年,刘少奇在对卫生部的有关指示中两次肯定了中医授徒人才培养方式。他指出:“凡是有本事的中医,都要让他们带徒弟。你们要搞一个中医带徒弟的办法,师徒关系、师傅收益、什么人可以带徒弟、带徒弟要具备哪些条件等等,都要详细规定”。中医带徒工作开展起来之后发展非常迅速。据统计,到1958年底全国已有52000多名中医学徒随师学习。④到1960年,全国中医学徒已达8万多人,前两年出师的已有14500多人。
3.大规模创办和发展中医药诊疗和科研机构。新中国成立后,在经历过短暂波折之后,国家开始鼓励并创办大量中医药诊疗和科研机构。自1955年卫生部取消禁止中医用白纸处方和1956年宣布废除《中医诊所管理条例》及《中医诊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对中医机构规定的不合理限制后,全国农村乡镇,城市街道迅速组织起数万个联合诊所,有的进而发展为中医医院或中医门诊部。到1960年,中医医院已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寥寥数所发展到330所,中医病床增至14199张。1955年12月,卫生部中国中医研究院宣布成立。1956年,一些省、市、区也相继成立了中医研究所。到1958年,全国共建有中医研究院、所17所。
(三)打破界限,开展中西医互学运动,走出一条中国医学文化新道路
在“中西医结合”、“团结中西医”指导方针的引导下,新中国成立后,很快在医疗界兴起了中西医互学运动。
关于中西医互相学习的重要性,刘少奇曾一语中的地指出:“只有这样,才能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广大人民的健康服务;也只有这样,才能利于祖国医学、现代医学在发展过程中互相渗透,相互结合,取长补短,不断创新,发展具有我国特点的新医学,为人类作出较大贡献”。1959年4月,周恩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治报告中指出:“应当团结中西医,组织他们共同为人民卫生事业服务,共同发扬祖国医学遗产和发展医药科学”。
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发出关于医药界团结互助学习的决定。主要内容包括:中医西医均应加强政治与业务学习;中央卫生部应设立中医、中药的研究机构,用科学方法来整理、研究中国医疗方法及中国药物;各地卫生机构应动员经过进修与训练的中医参加预防工作,各地县以下的卫生机构并得吸收经过进修与训练的中医参加诊疗工作,使中西医在实际工作中互相学习,以收取长补短之效;对于私人开办中医学校(或带徒弟),可不加限制,但这些学校课程中应加基础的医药科学课目;全国各地得根据需要和可能成立医药界联合会或医药界座谈会,作为中西医的共同组织;在省级以上的卫生行政机构中,根据需要可设立处理中医事务的机构,担任关于中医的登记、团结、进修、训练等事宜。
关于中西医互相学习的问题,毛泽东不仅从宏观上积极倡导,而且提出了许多具体措施。毛泽东认为,中西医互相学习的中心环节首先应该是西医学习中医。他认为,西医学习中医是光荣的,因为经过学习与提高,就可以把中西医界限取消,成为中国统一的医学,以贡献于世界。1954年,毛泽东发出了“西医学习中医”的号召并提出具体措施。例如,要抽调100名至200名医科大学或医学院的毕业生交给有名的中医,去学他们的临床经验,而学习就应当抱着虚心的态度。1956年3月,刘少奇在听取卫生部工作汇报时感慨地说:“中西医互相都不懂,盲目反对就好似自己人打自己人。目前不要互相批评。要大力开展西医学中医的运动,在全国应组织三千名青年医师在职学习中医。”1956年8月,毛泽东在《同音乐工作者的谈话》再次谈到“西医学习中医”的问题。他指出:“如果先学了西医,先学了解剖学、药物学等等,再来研究中医、中药,是可以快一点把中国的东西搞好的。”“你们是‘西医’,但是要中国化,要学到一套以后来研究中国的东西,把学的东西中国化。”1958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给杨尚昆的信中还谈到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的问题,“我看如能在1958年每个省、市、自治区办一个70~80人的西医离职学习班,以两年为期,则在1960年冬或1961年春,我们就有大约2000名这样的中西结合的高级医生”。
毛泽东对“西医学习中医”的重视,在当时鼓舞了一大批西医投身到学习中医的浪潮之中。1955年12月,在中医研究院成立的同时,全国第一届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研究班开学,从全国调来76名有经验的西医脱产两年半学习中医。从1955年底到1956年初,卫生部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成都、天津等地举办了6期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从全国范围内抽调部分医学院校毕业生及有一定临床经验的西医参加,系统学习中医理论和治疗技术两年半,参加学习的共有300多人。1958年11月18日,毛泽东在该班总结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肯定了这一做法,说举办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是一件大事,不可等闲视之”,并预言“其中可能出几个高明的理论家”。据统计,1960年,全国范围内西医在职学习中医的约有3.6万多人,一些高中级医药院校出现了一批认真学习中医的积极分子,并已有一些一流的西医专家开始钻进中医药学的伟大宝库,着手进行了一些理论探索,从而有力地促进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关于中医学习西医,李德全在1950年2月卫生部召开的中医座谈会上号召广大中医要抛弃成见,接受新的东西,学习科学知识,利用科学方法;并与西医合作,努力充实自己,改造自己,忠实地为人民服务。刘少奇在1951年6月也曾指出:中医有一些办法原来就是不好的,特别是由阴阳和金、木、水、火、土所说明的一些理论,绝大部分是无根据的,而西医的理论则大部分是科学的,因此他主张要“使中医逐步学习一些近代医学知识,……用西医来改造和提高中医”。他还认为“没有西医的帮助,中医就不能改造与提高,祖国的这部分遗产也就不能发扬光大,行之长久”。1959年11月,刘少奇还说到“传统的中医药学要与近现代科学相结合,才能得到发展”。
在当时,中医学习西医的主要途径就是举办各类中医进修学校或中医训练班。例如,1950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立中医进修学校正式创办,至1951年12月,共招收了两期、167名中医进修,除开设针灸学、中药学和方剂学三门中医学课程外,进修学校主要开设了解剖学、生理学、卫生学、病理学、诊断学等大量的西医课程。到1951年底,各地人民政府卫生机关共建立中医进修学校17处,不同名称的中医进修班101处,1953年发展为中医进修学校27处,中医进修班131处。可以说,开展中医向西医学习的活动对提高广大中医的政治思想认识、促进中西医之间的团结、促使广大中医行医方式和组织形式的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整理中医典籍,采集民间药方,发掘中医宝藏
毛泽东十分重视有代表性的中医典籍的整理工作,他还希望知名老中医能够将中医理论和临床经验传授下来,并严肃地指出,如果做不好这方面的工作,将是我们的罪过。他还和老中医刘惠民讨论过组织有学问的老中医,有计划重点地将某些有用的中医典籍从古文译成现代文。为此,中国中医研究院一成立就组织专家整理中医典籍,并编写中医教材9种。在此基础上,1960年,卫生部组织北京、上海、广州等5所中医学院,又编写了《中国医学史讲义》、《医古文讲义》、《中医诊断学讲义》、《中药学讲义》、《中医方剂学讲义》、《中医内科学讲义》、《针灸学讲义》、《中医妇科学讲义》、《中医儿科学讲义》等。1958年2月,卫生部发出《关于继承老中医学术经验》的通知后,各地组织大批中医工作者对古典医籍和老中医的经验进行了整理、总结、研究工作。为了切实整理民间秘方、验方和认真推广应用,《人民日报》还发表了《采集民间药方,发掘中医宝藏》的社论。于是在全国范围内,收集到大量的秘方、验方、单方。例如,河北省为配合1958年在保定召开的全国中医中药工作会议,特在保定市举办了“河北省中医中药展览会”,共展出实物1388件,祖传秘方、验方163754个,著作73部。此外,各地还抓了对中医各科民间疗法的发掘、继承与研究工作。为继承和研究平乐郭氏正骨术,1956年后陆续成立了正骨医院、正骨学院和研究所,有近500名医务工作者从事科研、诊疗工作,还编写出《郭氏正骨学》等专著。
(五)产需结合,教研结合,加强中药的科学研发与中药学教育
中药是中医师治疗疾病的主要药物,中药学亦是祖国医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十分重视中药的生产经营、科学研发与传统中药学知识的发掘整理。1950~1954年,药材的收购和批发,私营商业起主要作用,国营商业只有土产公司和供销合作社参与,国家对中药的产销经营缺乏统一领导与管理,中药材生产恢复比较慢,供不应求的状况逐渐突出,已不适应国家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为了改变这种现状,1954年,中财委批转了中央商业部党组和全国供销社党组《关于中药材经营问题的报告》,决定成立中国药材公司,加强中药经营,统一中药的领导与管理,有重点地设立中药制药厂,试办中药的加工、提炼和改进剂型的工作。为了便于协调工作,国家还成立了中药管理委员会,由卫生部负主要责任。1955年3月,商业部成立了中国药材公司,从此结束了中药材分散经营和私营商业起主要作用的局面。
药材公司成立不久,就抓住了中药经营的基础——中药材生产。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中药材生产,1956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第17条提出,“发展药材生产,注意保护野生药材,并且根据可能条件,逐步进行人工栽培。”1958年,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发展中药材生产问题的指示》,并逐步将中药材生产纳入国家计划指导的轨道,改变了千百年来中药材盲目生产的局面。
与此同时,国家开始建立中药工业体系,逐渐改变了中成药传统的前店后场的生产形式,将店场分开,集中组建药厂。1955年以后,建厂工作进一步广泛展开,部分大、中城市相继建立了中成药加工厂和饮片切制厂。
在中药科学研究与教育方面,国家先后建立了一批中药研究机构,这些机构在本草学,中药栽培及饲养,中药鉴定,中药方剂,中成药新品种等方面的研究得了较大的成绩。同时,国家还在中医学院中普遍开设了中药系或中药专业。
结语
在医疗卫生条件还不是很发达的新中国成立初期,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成效很快就显露了出来,终得实惠的还是广大人民群众。据统计,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几乎全部是由中医来进行疾病预防和诊治的,城市约占一半。使用中药治病的人数,约占全国总人口的80%。又如,1954年新华社曾报道,四川省自贡、长寿等36个县市组织的779个巡回医疗组中,中医占总人数的85%以上。他们深入偏远山村为农民治病,仅仪陇、洪雅等17个县的200多个农村巡回医疗组在约两个月内治疗的病人就达3万多名。可以说,中医在预防接种、医疗预防、妇幼卫生、防汛救灾等方方面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说明中医药并不是走向灭亡的封建事物,只要辩证对待、科学利用,完全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这也证明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所制定的中医药政策及措施,符合中国国情和民情,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回溯新中国成立前国民党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的歧视和排挤,再回顾新中国成立初期前十年中国共产党重视发展中医药事业的历程,新旧对比,我们不难看出,只有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新中国能够从保护人民健康的角度出发,辩证地继承和发扬祖国医药学遗产,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虽然这个过程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能够及时纠正一些卫生行政部门走过的弯路,制定科学、长远的中医药政策,系统地构建起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机构,并使中医药事业能够保持和发扬自己的特色,形成独特、完整的理论体系,更加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医学文化的诞生,稳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卫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