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燥综合征诊断标准:
1. 有三个月以上眼干涩感,眼磨砂感或每日应用人工泪液三次以上,具有其中任一项者阳性。
2. 有三个月以上口干感或进食干食需用水送下,或有反复或持续不退的腮腺肿大,凡有其中任一项者为阳性。
3. 滤纸试验小于等于5mm/min,或角膜染色指数大于等于4为阳性。
4. 下唇粘膜的活检,单核细胞浸润灶大于等于1/4/mm2为阳性。
5. 腮腺造影、唾液腺放射性的核素扫描,唾液腺流率中有任一项者阳性。
6、血清抗SSA/SSB抗体阳性。凡具备上述六项中的四项,至少可确诊为原发性干燥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