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孕妇都希望能生一个非常健康的宝宝,所以每一个孕妇都希望能够预约到这个胎儿的一个产前筛查,但是根据江苏省的一个产前筛查的一个检查规范来说,目前只建议有以下6种情况的孕妇做一个产前的筛查,并不建议所有的孕妇都来做这个产前筛查,有以下6种情况存在的时候,我们才会建议。
第一种就是出现了羊水过多,或者是羊水过少的情况。
第二种就是普通的超声检查发现了,或者是怀疑有胎儿的发育异常情况的存在;第三种就是孕妇接触了一些很高危的一些致病的因素,比如说她前期有病毒感染,比如说前期接触了一些放射性的物质。
第四种就是如果有一个家族的遗传病史,或者说这个孕妇以前曾经生产过,有先天性畸形的胎儿,这个时候就属于一个高危因素,如果孕妇的年龄超过了35岁。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血液学检查发现甲胎蛋白升高的患者,也是属于一个高危因素,所以只有出现以上6种情况的时候,就强烈建议孕妇去做一个产前的筛查,或者说是必须来做这个产前的筛查,没有这些情况存在的孕产妇,可以做当然也可以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