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孕妇在妊娠期间患有高血压,但没有复杂的器官损害,则此类患者的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55 mmHg之间,舒张压应控制在80-105 mmHg之间。如果孕妇并发器官损害,则收缩压应控制在130-139mmHg之间,舒张压应控制在80-89mmHg之间。孕妇在降压过程中应保证血压平稳下降,并且血压不应波动太大,为保证子宫和胎盘的血液灌注量,不建议血压低于130/80 mmH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