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生育的时候一般需要享受98天的产假,在产前可以休假15天,如果存在难产的现象,需要增加产假15天,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则需要增加产假15天。而如果女职工怀孕没有满四个月就流产了,可以享受15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可以享受42天的产假。如果女职工保胎休息,或者病假超过六个月以后,可以领取疾病救济费,在生育之日就可以停发救济费,改成产假工资。